问答来啦
为提升服务出口竞争力,扩大出口贸易,目前若干跨境应税行为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这一期,申税小微整理了相关热点问答,大家快一起来了解吧~
1.
哪些跨境应税行为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的跨境应税行为可免征增值税。
2.
我司符合免税规定,需要办理报告手续吗?
答: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可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办理免税报告后发生的相同跨境应税行为,无需再次报告。
3.
那如何办理免征增值税报告呢?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税收减免”模块,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点击进入办理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