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2023年度个税汇算的日子,今天申税小微给大家整理了专项附加扣除中大病医疗的相关政策及系统操作,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1.扣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范围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3.扣除办理时间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4.留存备查资料
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相关政策已经了解了,那扣除的金额怎么确认呢?计算自己的费用票据太麻烦啦!
今年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预填服务,我们一起来体验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