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保护进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均发挥了重大作用。
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执法模式有两种,一种是海关依职权保护(主动保护),另一种是依知识产权权属人申请保护(被动保护),依职权保护的前提是权利人已经向海关总署进行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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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什么
知识产权权利人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在海关总署进行登记后,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如发现涉嫌侵权的产品,海关将主动通知给知识产权权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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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将如何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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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海关依职权保护的前提条件。只有知识产权已经在海关总署备案的情况下,海关才主动将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的情况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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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海关发现查处侵权货物。权利人备案后,海关能通过系统及时查询到备案信息,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及时发现侵权嫌疑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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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帮助授权许可货物快速通关。权利人通过及时维护系统中“合法使用人信息”栏目,可以提升代工厂、贸易伙伴等在进出口环节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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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经济负担。在海关依职权保护程序中,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还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总担保。如果事先未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知识产权权利人不能享受上述待遇,必须提供相当于其要求扣留货物价值的等值担保。
注意:
海关发现涉嫌侵犯已备案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将会中止货物通关,向权利人制发《确认知识产权状况通知书》,告知相关信息。权利人在收到海关确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海关书面答复涉案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如果认为侵权,应在上述时限内向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担保。逾期不答复或答复认为不侵权的,海关将放行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