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券是什么?
债券是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根据发行主体可以分为:
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
公司债券
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利息收入,按照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注意例外情况
永续债利息收入可选择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
选择一
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
选择2
企业发行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符合规定条件: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中5条(含)以上
1
被投资企业对该项投资具有还本义务;
2
有明确约定的利率和付息频率;
3
有一定的投资期限;
4
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
5
投资方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6
被投资企业可以赎回,或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赎回;
7
被投资企业将该项投资计入负债;
8
该项投资不承担被投资企业股东同等的经营风险;
9
该项投资的清偿顺序位于被投资企业股东持有的股份之前。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
二、债券利息收入
优惠政策
划重点
部分债券利息收入可以享受优惠,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1.国债利息收入法定免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分为持有环节确认的利息和转让环节确认的利息。
持有环节: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转让环节: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利息收入确定公式: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
2.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税: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
3.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
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