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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小步 2023/3/6 阅读 195

享受主体

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包括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编者注: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税率的调整为16%;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条件

软件产品需取得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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