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我们日常消费的凭证,售后服务、保修保换、事故索赔、单位报销等等都离不开发票,索要发票可以有效维护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小编带大家了解在购物、用餐、娱乐时遇到商家拒开发票的情形该如何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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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一:
“你消费的金额没达到我们公司的开票标准,不能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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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二:
“这是折扣促销商品,开不了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3
套路三:
“给你价格多优惠一点,就不开发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