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特定严重失信行为不予修复)(2)已履行行政处罚(3)行政处罚事项已完成最短公示期(涉及一般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涉及严重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方可申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02修复申请时间
(1)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失信信息,信用信息主体可在原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满3个月后申请修复(2)对情节较严重、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失信信息,信用信息主体可在原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满6个月后申请修复
03可修复的公共信用信息
(1)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2)欠缴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社会保险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信息(3)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侵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4)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信息(5)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信息
04修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登记证件(2)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3)改正失信行为和消除不良影响的证明材料(4)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情节较严重、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失信行为信息,申请信用修复需按照国家要求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提交信用报告
05办理路径
1“一网通办”网站
登录“一网通办”网站首页
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
选择“信用修复一件事”
按网站指引进行操作
2“随申办”APP
登录“随申办”APP
搜索“信用修复一件事”
点击后按平台指引进行操作
3“信用中国(上海)网站”
登录“信用中国(上海)”网站首页
点击“信用修复”
按网站指引进行操作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网站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网站首页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进入“信用‘一键’”修复入口,按网站指引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