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开始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生产、批发、零售全流程的发票使用行为,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化的开票服务,方便消费者使用机动车发票,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
02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明确
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自2021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03
4省市试点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海南、陕西、大连和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
04
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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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打算办理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的市民注意了。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等单位发布各服务窗口“五一”对外办公时间安排。其中,本市婚姻登记机构5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上海对非机动车加强安全管理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包括: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均应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本市公安机关将加强执法工作,继续重点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易致祸违法行为。
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内容包括:多渠道筹集房源、规范供应管理机制、健全租赁管理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该意见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劳动争议、物业矛盾、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知识产权……遇到一些矛盾纠纷,只能打官司?市司法局说,《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5月1日起实施,有些矛盾纠纷,打官司并不是唯一的途径,也许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是一种更好的选择。16个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地址电话等详见链接。
上海海事局、市交通委联合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加强黄浦江水域通航秩序管理,优化黄浦江通航环境,加强相关水域防治污染监管,5月1日起,所有拟进入黄浦江的船舶应提前至少4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填报船舶动态,并服从海事主管机关交通组织。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由主管部门依法采取诚信管理、禁止进港、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违法记分等措施。
技能人才请注意!为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本市劳动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全额补贴标准为1500元~3500元,符合补贴对象范围的人员可按补贴标准的80%~100%享受补贴。新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新规覆盖了从中医药科室设置、医师执业要求、医保支付、康复养老服务、中药代煎服务,到经费保障、药材基地建设、企业研发、激励政策、海外交流等全流程。
浦东新区成为全市第6个全域禁猎的行政区域
5月1日起,浦东新区全域范围内均将为禁猎区,成为继奉贤区、崇明区、金山区、青浦区、松江区后,全市第6个全域禁猎的行政区域。浦东新区全区域范围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月1日起施行。新法在总结近年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实践基础上,重点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新动物防疫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按照个人信息收集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计50条具体内容,包括总则、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大方面,对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进行明确和规范。
直播带货视频将保存三年、平台要求网店“二选一”将受重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办法》界定“便民劳务”和“零星小额”两类主体无须进行市场经营登记,并规定直播带货视频将保存三年以备查验、平台要求网店“二选一”将受重罚及网店刷单、虚假交易评论将依法严惩。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的部门规章,是对今年1月1日起施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所确定的原则制度的细化。《办法》共6章63条,规定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包括注册管理和备案管理,细化了注册人、备案人管理制度,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与修订前相比,《办法》对上市公司“蹭热点”、董监高对定期报告“不保真”等作出针对性安排,包括完善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完善上市公司董监高异议声明制度、细化临时报告要求、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等5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