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这些登记数据自动同步税务机关
xiao 2023/4/12 阅读 217
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各省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以下简称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