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企业反映,在录入出口退税申报明细数据时,系统往往提示商品代码无效或者失效,导致无法正常保存申报数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海关使用的HS编码和退税部门使用的退税率文库中的商品代码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企业只需要将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显示的10位商品代码填报在申报明细里即可。但是,在个别情况下两个代码库中的部分商品代码可能存在不一致。遇到此类问题,可参考以下办法解决。
一、可以先检查一下申报系统的商品码版本是否为最新。商品码版本信息在申报系统首页右下角显示,当前版本号为CMCODE2021C,如果不是手动点击升级按钮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电子税务局申报出口退税的企业,其默认版本号是当前最新的,故无需手动升级。
二、在排除了上述第一种情况的问题后,如系统仍然提示商品代码无效或者失效,则需进一步区分以下几种情形:
(一)商品代码已失效。该种情形系统会提示“输入的商品代码已失效!系统检测到对应的8位商品码,是否替换?”